最近两则信息让笔者有所感触,一则是风靡大江南北的“有钱就任性”,另一则是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省部级贪官刘铁男初审宣判无期徒刑。“任性”是两则消息的某种共同点,刘铁男原先使用审批权“任性”而为,贪腐成性,结果现今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正是我们党不断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用党纪国法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牢笼,才能取得现在令人瞩目的反腐成效。事后反腐,虽说可以治标,但是要想治本,还需将反腐阵地前移,用制度拴住“有权就任性”的冲动。
要让“任性”冲动有所前思。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让每位意图“任性”的党员干部,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我该怎么做”“做了有什么后果”。让他们伸手之前有所顾忌,知道“禁区”在哪里,知道面前就是“高压线”,碰不得,老老实实把手中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之中。
要让“任性”而为者痛得怕。对于敢于违反党纪国法敢于“任性”的就要从严惩处,绝不能采取“罚酒三杯”式,不痛不痒的处罚。谁“有权就任性”,就要将板子重重的打上去,同时也要让有“任性”冲动想法的,看到惩处的结果,牢记“高压线”碰不得,一旦碰得就会电个七荤八素。
要让“任性”而为者无处躲。党纪国法只有将执行落到实处,才能形成威慑力。因此要加大党纪国法执行的监督力度,让违法违规“任性”者在查处中“一个都不能少”。要通过编紧编严制度的笼子,不留空隙,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使得有权就任性的干部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