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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滕琦:以“法”凝聚起从严治党的强大力量
2014年12月25日 09:50
 来源:奉贤区奉城镇灯民村    作者:滕琦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严治党,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党不严,治国的坚强领导力量就可能会被削弱;有法不依,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以“法”为突破口做好文章,方能凝聚起从严治党的强大力量。

  从严治党首先要有“法”的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顺利实施。只有他们知法懂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在职权范围内合法使用公权力,也才能引导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因此,领导干部要重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能习惯于单纯依靠文件和上级指示、会议精神来处理事情,更重要的是要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

  从严治党还要有落实“法”的行动。党员领导干部光知法懂法懂法还远远不够,还要从自身做起,做遵法守法的表率。以身作则的前提之一,就是要做到以“法”作则,时时处处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特别是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既不滥用权力,也不玩忽职守。无论是做人还是处事,决不超越法律范围,不违纪违法,不以权谋私,不越雷池一步。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一名奉公守法、勤政务实的人民公仆。

  从严治党的高境界是“法”的信仰。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极少数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作为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法”为信仰,时时刻刻警惕自己,要敢于对这些陋习说再见,要善于依靠法律解决现实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一名优秀的“奉法者”“敬法者”和“护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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