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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教育活动费”
2008年3月6日 07:42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王婧

  继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埋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费、杂费、书本费之后,记者2日从静安区获悉,该区还将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学生、初中生的“课外教育活动费”也一并免除。至此,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生真正享受到了教育支出的“零费用”。

  今年新学期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96万名在校中小学生都得到了政府部门送出的“新年大礼”:投入3.2亿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埋单”,而自2006年秋季起,本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再收取学杂费。根据市教委2008年的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中小学将收取一项“课外教育活动费”,其中小学和初中都是每生每学期100元。

  记者了解到,这笔费用在静安区也已被免除,不再向区内公办学校就读的小学生、初中生收取。该区计划财务科科长说,这也是出于规范教育收费的考虑。“区里向来对素质教育很重视,学校的活动因此很多,过去这笔费用是以代办费的形式向家长收取,但出现了一些混乱的情况,所以在区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将这笔费用转由政府‘埋单’了。”

  作为本市一个中心城区,静安区教育投入一直比较充分,区政府希望能尽量减轻家长的负担,而免收“课外教育活动费”也是要让更多的教育经费能直接用于学生身上。据悉,现在区里,小学的“课外活动费”按每生每学期70元下拨,初中则按每生每学期100元下拨,经费若不够则由学校公用经费补给。今年,该区的教育经费投入达到了8.9亿元。而这笔费用的免除,也意味着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教育支出真正实现了“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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