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和世界著名的英国丽兹(RITZ)饭店使用了相近似的英文商标(RITS),上海丽池健身有限公司、上海黄浦丽池休闲健身有限公司和上海静安丽池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分别被告上法庭(本报今年4月7日曾作报道)。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这三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分别赔偿原告20万元。
英国丽兹饭店有限公司的“LERITZ”和“RITZ”商标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1998年,丽兹公司授权丽嘉酒店有限公司可在中国及其他部分地区以“RITZ-CARLTON”的形式使用“RITZ”商标。2000年,丽嘉公司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RITZ-CARLTON”
商标,上海波特曼丽思卡尔顿酒店、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和建国路丽思卡尔顿酒店被允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该标识。
法院认为,原告早在1993年经国际注册并在中国获得“LERITZ”商标的专用权。上海波特曼丽思卡尔顿酒店于1998年,经原告及丽嘉公司授权在其名称及经营活动中使用“RITZ-CARLTON”的标识,这也是原告“RITZ”商标的一种使用方式。鉴于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及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法院在考虑原告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原告商标在中国的使用方式,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以及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确定了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