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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通赔作者4万元 《白蛇传》人物搬上电话卡被判侵权
2008年4月22日 13:46
选稿:黄丽春  来源:劳动报    作者:吴蓉 胡瑜
  著名画家戴敦邦的古典人物造型被搬上电话卡一案,昨天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中国铁通柳州分公司被判赔偿4万元。

  2006年11月,戴敦邦在上海市卢湾区卢工集邮品交换市场发现铁通柳州分公司制作发行的《白蛇传》电话卡上,使用了他于1985年和另外三位画家共同创作的《白蛇传》画册中的人物造型。人物造型的使用,既未署名也没有支付报酬。于是,戴敦邦立即发函给铁通柳州分公司,该分公司回电致歉,但未就具体赔偿额作出答复。为此,戴敦邦将铁通柳州分公司和中国铁通集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公司赔偿著作权收益10万元等。同时,该画册的另外三位合作者也同意将他们享有的著作权交由戴敦邦一人处理,所获侵权赔偿全部支付给戴敦邦。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表明,系争侵权电话卡由铁通柳州分公司委托制作,电话卡上使用了戴敦邦等作者享有著作权的10幅作品,又未署作者姓名,作为制作与发行单位的铁通柳州分公司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理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由于没有证据显示铁通集团公司实施了被控侵权行为,故铁通集团公司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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