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一直是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推动者。大陆还特别重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机制的形成,例如大陆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如果将类似的紧密合作安排扩展到台湾,就会形成一个“两岸四地自由贸易区”,从而为两岸四地进紧密的经济合作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1月,钱其琛首次提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构想。由此引发的讨论一直延续到现在。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目的在于:一、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推进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三、促进两岸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目前,随着两会协商的重新启动,有关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框架的呼声愈加显现,人们对建立相关框架的必要性均不持疑义。目前,两岸在经济发展方面强烈的互补性是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主动力。大陆提出的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可能选择之一。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提,首先必需重塑两岸之间的政治互信、确立与此相适应的政治基础。其次,必须尽快解决“三通”问题。再次,需要建立贸易自由化与经济发展的有机协调机制。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旨在针对两岸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既有的运作模式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需求,结合业已建立的交往机制,形成两岸具规范性和约束力的交流机制与平台,使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相关机构之间协商、协调,解决经贸交流中的问题及矛盾;重点产业、部门开展合作,带动两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区域之间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资源在两岸自由流动及合理配置。经济合作机制构建应以循序渐进为原则,由简到难、由民到官、由非正式到正式、由松散到紧密逐步推进。目前,经济合作机制只能采取渐进方式进行,避免产生负面影响,以确保两岸关系得以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