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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企民营化的财政动因
2008年9月10日 13:22
     

  9月9日上午,一位国内学者独辟蹊径地从地方政府出于绩效考虑的财政动因的视角分析了我国国企民营化问题。从改革范畴上讲,他倾向于使用“民营化”概念,而非“私有化”,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从国有转到民间,并不一定是私有财产,可以通过民营化方式进行。他认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到2003年,全国大面积地铺开了波澜壮阔的产权重组、民营化大潮,并导致了国企制度和形态的变化,究其原因,他认为从根本上讲就是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把财政收入最大化以及促进就业增长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目标。而通过将大批国企进行改制,则可以促成该目标的实现。他通过对有关地区145家企业连续11年的财务数据的测算,进一步证实了这个观点,即:改制以后大多数企业的纳税水平显著提高了,而这与地方政府追求财政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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