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WTO代表团参赞(日内瓦)卢先堃先生指出中国应对全球的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需要解决吃饭问题,但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环境问题,如何实现这两个方面的协调性,显得十分重要。而且环境问题又具有一个全球性的特点,协调好这个问题的解决,不仅是中国作为负责者的义务,也是中国解决自身问题的必由之路。
无论是今天还是昨天,与会的专家和学者对于中国是否要承担二氧化碳减排的责任已经没有什么争论了,焦点只是出现在什么时候承担减排的责任,以何种形式承担,承担多大的责任的问题。而针对承担多大责任问题上,就涉及到一个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算问题。国外的学者基本上都是延续了传统的按照生产属地的原则进行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但是一位上海学者指出,目前碳排放量的计算,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和不合理性,主要是按照生产属地的原则,没有采用产品消费的原则。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中国生产的产品,但是主要是发达国家的消费群体在消费,但是按照属地原则,应该是中国承担更多的减排责任。但是从实际消费上,按照消费的原则,发达国家从这点上也应该是承担更多的责任才是更合理的。并指出如果我国参与全球二氧化碳减排谈判的时候可以就这点上取得一点点的进展就将有巨大的意义。
南京学者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他就最近《金融时报》一篇以“出钱让中国减排”为标题的报道以及半年前在国外媒体上关于“依赖中国”的报道展开了评论,指出很多的外资企业跨国公司生产在中国造成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产品又出口到国外,却把污染和温室气体留在了中国,这是十分值得关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测量他表示按照消费的原则才是合理的。
但是无论是按照哪一种界定方法,二氧化碳排放的事实并没有不能改变,而在很多专家普遍认为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的关键是技术的时候,南京学者以及来自浙江的企业界人士却同时提到了类似我们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制度重于技术”的观点,前者从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出发,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也激发了解决气候变化的灵感,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很容易有搭便车的现象,因为一个良好的机制设计显得十分重要。后者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应对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最重要的是建立可持续性的机制,包括国际化的机制,也包括本土化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