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与发展社会化合作共识》
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社会问题青年化,青年问题社会化,社会化的问题必须通过社会化的方法来解决。基于此,团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以及热心青少年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长期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讨论,集思广益,达成以下共识:
一、探索合作途径。共同开展好“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等工作,听取、传递和回应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推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的完善。
二、强化合作平台。贯彻落实上海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项制度,制定好《上海青少年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规划,明确职能、落实项目、保证投入、确保成效。
三、建立信息体系。共同建立覆盖全市青少年的维权信息监测体系,建立社会化、系统化的信息采集点,实现各方数据的交换共享,动态体现青少年权益保护状况。
四、畅通沟通渠道。本着合作、务实、共赢的原则,建立联通不同组织、机构之间的常态联系,加强沟通磋商,增强工作协同。
五、加强调查研究。联合各方,深入青少年,结合青少年实际情况,提出调研选题,科学分析、综合运用调研成果,为青少年权益问题的研判和决策提供依据。
六、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青少年维权个案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对青少年诉求做出及时回应。
七、扩大国际合作。在学习交流、调查研究、资源整合、项目开展等方面加强与国外机构、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
八、深化人员交流。拓展不同组织、机构之间人员的挂职锻炼、学习交流,增进了解、密切合作。
九、培育社会组织。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培育以维护和发展青少年权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调动优秀青年、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等群体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十、优化青少年教育。通过青少年社会观察和实践体验,丰富青少年社会阅历,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2010年1月19日)
第二届12355上海青少年权益保护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