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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立法保护青少年权益
2010年1月18日 16:00
 来源:东方网    

  7月24日公共服务平台接到上海市精卫中心儿童病区医生的电话,反映他们儿童病区晨晨的特殊情况。晨晨今年11岁,父母离婚,与舅舅、母亲、外婆一起居住。舅舅有精神分裂症,晨晨的母亲能力比较差,推测可能是感应性精神病。舅舅把他的一位同事当作妄想对象,认为同事要害晨晨,并强奸晨晨几百次,导致晨晨下肢不能行走,带晨晨去医院就诊,晨晨如果否定此事,就会遭到舅舅的毒打。这次,晨晨的舅舅把晨晨带到上海市精卫中心,认为晨晨是精神疾病,需要治疗。因为害怕,晨晨迎合舅舅,入院时也这么说。住院后,晨晨诊断出来并没有精神疾病,因此按要求不能继续住院。晨晨住院期间表示不愿回到这样的家庭,不能载忍受舅舅的无理,表示如果出院就要自杀。

  接到电话后,公共服务平台转介至浦东团区委、新区青保办,请新区团委了解情况并给与其关心。同时,平台负责人专门走访了晨晨住院期间主治医生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儿童行为研究室主任杜亚松,听取其专业意见。杜亚松表示,晨晨本身没有精神疾病,相反有疾病的是她家人,如果不及时帮助晨晨脱离这样的家庭环境,很有可能,几年后,长期遭受折磨的小晨晨会患上精神方面疾病。目前,唯一能够帮助到晨晨的办法就是让其家人接受治疗。但是,晨晨的家人,尤其是舅舅不认为自己有疾病,拒绝就医,所以必须在其再对晨晨实施暴力时,强制入院接受治疗。

  因此,公共服务平台将在近期召开专门会议,召集晨晨所在居委会、派出所、团区委负责人、主治医生杜亚松及平台工作人员一起,制订工作计划。请居委会和派出所密切注意晨晨家人的行为,一旦有暴力发生,即使强制其家人住院,同时请团区委及时介入,保证晨晨在家人接受治疗时,有人照顾,维持正常生活起居。

  在受理这样的个案求助时,公共服务平台意识到,需要有政府部门对像晨晨这样的孩子进行委托监护。晨晨这样的孩子虽是典型,但是有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随着离婚率的攀升,离婚家庭子女问题越来越凸现出来。平台接到不少离婚后,父母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遗弃孩子或者一方的环境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案例。对于这些已经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我们应该找到更直接的帮助方式,通过呼唤立法,成立未成年人委托监护制度,更好的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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