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信息
第 8 期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印发
重要动态 ####
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 召开党委(党组)中心组联组学习会
3月24日,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召开2009年第一季度中心组联组学习会,传达全国“两会”精神,解读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关政策。党委书记潘志纯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上海“四个确保”和经济信息化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他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促进作用和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保证系统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他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事关当前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问题,作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主战场,经济信息化系统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夺取这场攻坚战的胜利。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市经信委副主任金兴明作专题辅导报告。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200余人参加会议。(宣传处)
市经济党校召开第七次校务委员会会议
3月25日,市经济党校召开第七次校务委员会会议。会议研究落实了市经济党校2009年工作计划,审议了市经济党校关于贯彻《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对新形势、新体制下如何继续做好与相关单位联合办学工作进行了研讨,并对成立党校案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由市经济信息化工作党委副书记张金康主持,市经济信息委、商务委、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化工区等校务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党校)
市经济信息化纪工委 举办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培训班
3月24日-26日,市经济信息化纪工委举办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培训班。纪工委书记黄肇达出席会议并对系统案件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一要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把握政策的能力;二要加强交流,以中纪委和市纪委要求为指针,解读党政纪案件质量检查评分参考表,对案件质量检查标准和市经信纪工委即将出台的相关工作制度提出意见建议;三要抓好落实,未雨绸缪,全面动员,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案件质量意识,严格依纪依法查处案件,使案件质量逐年提高。系统30余家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纪工委)
学习实践活动 ######
华电上海分公司多措并举强化学习调研
一是强化学习例会,做到“五统一”。统一学习时间,规定每周四为集体学习时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统一学习地点,统一学习篇目,统一签到学习,统一点评学习笔记,督促学习,提高学习质量。二是强化学习方法,做到“五个一”。即:专用学习笔记人手一本,专用学习资料人手一套,学习体会每周一篇,学习简报每周一期,学习笔记展评每周一次。三是强化学习形式,做到“五个学”。领导带头集中学,挤出时间自己学,专题报告辅导学,接受传统教育学,相互讨论交流学。四是强化学习效果,做到“五结合”。将学习实践活动与保持公司持续盈利相结合、与推动项目发展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与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员工现实利益相结合。(华电上海)
各单位工作动态 #######
上海工投集团以整合促进发展 进一步加快资源整合
一是全力推进资产整合。把全面实施集团系统的资源、资产和业务整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组织开展集团系统资产情况调查,盘整、盘实、盘活集团现有资产。探索和实施资产和资源适度集中,使有限的资本变为有效的投资、固化的资产变为良性流动的资金。二是加大资产变现力度。继续围绕已确定的24个拟处置股权投资项目,着力做好资产变现工作。重点做好股权转让和资金回流工作,做好一批拟退出的投资项目公司的股权清算工作,止住股权投资中的“出血点”。适度集中和有效利用集团不动产资源,发挥不动产资源在集团整合和发展中的作用。三是继续发挥资产经营公司的股权资产整合作用。继续将一部分资产质量不高、经营状况不佳、股权经营信息不畅和长期没有投资回报以及不符合集团发展战略要求的股权投资项目委托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和整合,努力使“死资产”变成“活现金”。(工投)
简讯 ##
☆ 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市委副秘书长李强的陪同下,赴上海贝尔视察指导。俞正声同志充分肯定了上海贝尔过去二十多年取得的成绩,并勉励其积极应对当前困难和挑战,提振信心,为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世博”、促进上海产业结构转型继续努力。(贝尔)
☆ 1-2月份,上海化工区完成销售收入52.2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8.4亿元。区内注册企业完成各类税收收入3.93亿元;海关办事处进出口货运量28.1万吨,货值14548.3万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亿元,截至2月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10.6亿元。(化工区)
☆ 近日,上海市盐业公司为期1个多月的食品添加剂清查工作基本结束。此次清查主要对象为食用盐和味精,清查重点为品种盐和绿色小包装食盐,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现象和行为。(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