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在经历20多年的试点后,党的十七大把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正式写入党章,从此,党代表任期制作为扩大党内民主一项新的制度得以正式确立,使每个党代表在任期内参与活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成为一项制度,我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使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意味着党代表就此告别了会议代表、讨论代表、举手代表、画圈代表等“一次性代表”的说法。
作为上海市九届党代会代表,我在认真学习了《暂行条例》以后,认识到党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和光荣,更是一份责任;认识到《暂行条例》对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感使命光荣。如何将责任和光荣转化为履行职责的动力,不断巩固自己的追求和信念,是党代表履行好职责的前提。我是第一次当党代表,第一次履行任期内的职责权利,对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履职能力,党内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等方面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也有一个逐步熟悉和适应的过程。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企业的党代表,企业的负责人,和广大的党员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平时我可能更关心企业在创新发展上的新思路,更关心群众的疾苦,切实反映基层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领党员干部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和困难,让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了在任期内不辜负对党代表的信任、切实履行好党代表的职责,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履行职责基础,牢固树立信念根基
当前市场利益格局复杂多变,社会矛盾纷繁复杂,作为党代表要绝对维护党的威信,在信念上不能有半点动摇。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党的建设方面的理论、规定、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管大事、议大事的能力,为谏言献策、参政议政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努力践行党的宗旨
(一)正确处理好党代表同党组织的关系。党代表开展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决不能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草率行事、乱下结论、以权谋私,以期达到个人的目的。
(二)正确处理好党代表同本职工作的关系。党代表毕竟不是专职代表,因此,首先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保持党代表的先进性,力争做到履行职责和本职工作两不误。
(三)正确处理好同党员群众的关系。党代表是广大党员中的普通一员,所有党员在党内都是平等的,党代表在履行职责时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产生优越感、高人一等的想法,虚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要求,做党员的诉求人和贴心人,努力架设党群“连心桥”。为此公司将开设专线电话和“党代表邮箱”,建立并畅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和反映党员群众意愿的渠道,经常性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中走访慰问,时刻关注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主动倾听社情民意,努力改善民生,凝聚党心民心。
三、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拓展求实开放眼界
《暂行条例》的实施,核心在于发挥党代表的经常性作用,关键在于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为此,我将经常性参加党代表的活动,加强与其他党代表的沟通与联络,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长补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发挥好党代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珍惜党代表这个‘权力’,不断提高自身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积极争取多向上级党组织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让党代表真正成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