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 |
2007年9月21日 |
一、单位现状
上海市粮食局是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和粮食储备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地址:南苏州路1455号。网站:HTTP://WWW.SHGRAIN.GOV.CN。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粮食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二是研究提出本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具体负责本市粮食供求调控和粮食总量平衡;四是负责地方储备粮监督管理;五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六是负责军粮供应、“副补”发放和帮困粮油供应管理以及城镇粮油零售网点管理等政策性业务;七是负责粮油产品的质量、标准行业管理等;八是负责粮油流通统计和粮食信息化建设工作。市粮食局负责对19个区、县粮食局和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粮食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历史沿革
1954年12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粮食局。1955年4月,更名为上海市粮食局,组织机构名称沿用至今。1998年8月,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新的上海市粮食局。明确新组建的上海市粮食局的主要职能为主管本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粮食行业管理和粮食储备管理等,不再直接管理粮食企业和粮食的经营。上海市粮食局归口上海市商业委员会。2000年8月,确定上海市粮食局是上海市商业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市粮食(含食油)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和粮食储备管理的行政机构。
三、组织机构
上海市粮食局内设7个处室,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粮油储备管理处、粮食行政管理处(粮油质量技术管理处、市粮油经营管理办公室)、市场处(军粮供应处)、财务处、人事处(老干部处),按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委。
四、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一是准确把握粮食供求情况,保障本市粮食供应。着力抓好粳稻谷粮源,调整储备粮结构,粳稻谷(折粳米)储备达到80万吨,确保粮食安全,确保粮油市场和价格稳定,确保社会和谐安定。二是支持粮食生产,抓好粮食收购。改进服务以方便粮农交售,掌握粮源以保证粮食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粮农的直接补贴工作,调动粮农售粮积极性。三是稳妥解决“三老”(老粮、老帐、老人)问题,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于2003年提前一年完成销售处理104万吨市级储备粮和郊区库存粮食,其中陈化粮78万吨,储备粮已全是宜存粮食,做到实数实效、实数实质;郊区国有粮食企业1998年5月以前的12多亿元财务挂帐也按期消化完毕;国有粮食企业职工从原来5.55万人减至约1.5万人,稳定落实分流安置。四是抓好粮食政策性业务,维护稳定大局。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对象12万人,帮困粮油供应点774个,副食品补贴发放对象近100万人。帮困粮油供应和副食品补贴发放工作,实现了“零投诉”目标;军粮供应工作,受到部队后勤部门和官兵的好评。五是抓好地方储备粮监督管理,创新完善储备粮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到位,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也得到优化,粳米占50%;探索建立灵活有效的储备粮轮换新机制,提高储备粮运行效能,有效地控制了财政支出;结合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开发,调整储备粮库布局,规划建设大型储备粮库,保持本市粮食储存库容的基本稳定。六是推进发展大市场、大物流,构筑吸引粮源的大市场交易平台。以“市场吸引流量,价格引导流向”为原则,促进形成具有大都市功能特点的申城米市,2004年全市9个粮食批发市场粳米成交量已达89万吨,比上年增长15%左右;提出构筑本市粮食大市场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吸纳更多的粳米粮源进入上海市场,使上海粮食批发市场的粳米成交总量达到100万吨,约占全市粳米消费总量50%;推动建设粮食大物流,新建35万吨外高桥粮食储备库已开工,建成后将成为国内现代化粮库和现代粮食物流重要设施。七是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强化粮食市场监测监管。切实加强粮食行政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新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完善粮食市场信息监控体系,实施粮食市场持续动态监测等。八是全力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2003年开通“三网”(上海粮食网、公务网和局域网),推动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已全部实现网上公开。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互惠互助”原则,扎实推进粮食产销合作。根据2004年6月韩正市长率上海市代表团赴黑龙江、吉林省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规定,加强与黑龙江、吉林两省联系,落实粮食购销协议。2004年,协议购销粮食30万吨(其中粳稻谷20万吨,玉米10万吨),在合作规模、配套措施和完成进度等方面有新发展。同时,与河南、安徽、江苏等省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共签订小麦、稻谷购销协议规模约22万吨。 |
来源: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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