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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9月21日

    一、单位现状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担负着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办公地址:肇嘉浜路301号。网站:HTTP://WWW.SGS.GOV.CN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指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历史沿革

    1949年9月,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商局。1953年3月,市政府把市工商局划分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商业局。1958年5月和1959年4月,工商行政管理局降为市第二商业局和市第一商业局内一个处。1962年8月,恢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制,各区、县也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文革期间,上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被撤并。1978年9月上海各区、县恢复工商局。1999年,实行垂直管理,原有的上海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全部更名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分局。

    三、组织结构

    目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20个分局,1个检查总队,7个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长安开发、干校、档案馆、服务中心、投诉中心、广告监测中心)。机关内设15个职能处室,含1个派驻机构(办公室、法制处、外资处、注册处、企管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处、消保处、商标处、广告处、合同处、干部人事处、基层处<机关党委>、财务处、监察室<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定”规定,工商学会、个体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保委、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经纪人协会、打假联合会、合同信用促进会等9个社团组织挂靠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市工商局以“三个理念”(即积极行政、距离监管、制度治本的理念)为指导,以实现“四个提升”(即提升工商部门在上海经济发展中的推动地位、提升工商部门在政府部门中的诚信地位、提升工商部门在经营者和消费者中的服务地位、提升工商部门在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卫士地位)、打造“诚信工商”为目标,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上海经济发展、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积极行政的有机统一,促进上海经济发展。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贯彻积极行政理念,针对现行法律法规滞后、空白的方面,按照法治发展的大方向和总趋势提出解决方案,考虑新的市场监管方法与方式。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经纪人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扩大出资人投资主体范围”的政策。
   
    二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立足工商职能,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三是实行企业分类管理,推进监管制度改革与创新。

    四是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探索工商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新路。试行企业注册官制度(首批聘任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官共计280名)为探索服务型政府建设走出了一条实践的新路,也是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迈出的一大步。

    五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十五”干部教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工作,把“强化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的主题贯穿于整个“十一五”规划。

    六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的统一性和标准性。进一步明确基层干部综合素质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基层干部向综合型、智力型转变。初步建立了以200名工商所(队)长带好3000人的基层干部队伍管理体制。

    七是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监管效能。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市场主体监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公开透明。推出“网上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网上年检”、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网上受理、一次办结”等措施,减少了审批环节,降低了经营者的商务成本,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八是打造“诚信工商”,始终如一地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来源: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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