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
2007年9月21日 |
一、单位现状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以下简称“三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网站:HTTP://E-NW.SHAC.GOV.CN。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农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本市“三农”工作的宏观指导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本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本市农业发展导向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布局规划和推进结构调整;负责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参与提出农村经济综合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参与指导郊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市级工业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指导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增加农民收入工作等。
二、历史沿革
1980年1月,市政府将市农业办公室改为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机构名称沿用至今。1997年2月,市政府发文确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职能部门,明确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能、配置。2000年8月,市政府发文确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粮食局承担的饲料行政管理职能划入市农委。2003年12月,市政府发文确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原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承担的渔业行政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农委。2004年9月,市委发文确定市农林局建制撤销,有关涉农职能划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三、组织结构
市农业委员会内设13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综合发展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经营管理处)、经济贸易处(外事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蔬菜办公室、畜牧办公室(市畜牧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市兽医药政管理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水产办公室(市水产办公室)、科技处 、社会发展协调处、农村城镇规划处 、干部人事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直属机关党委。另外,市农委还有直属的农业展览馆、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农村经营管理站、信息中心、东方城乡报、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农机技术推广站、渔港监督局、渔船检验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41家事业单位。
四、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筑农业科技强市五个新高地,即种源农业、装备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人才新高地。二是促进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促进非农转移,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完善保障体系,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盘活资源,拓展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推进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围绕确保全市粮食面积200万亩、总产量20亿斤的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三高”粮田建设,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推广先进适用的增产技术,加强农田地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等。三是加快推进“三个集中”。即农业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精心编制了《上海郊区加快推进“三个集中”行动纲要》。特别是15个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单位的启动建设,使“三个集中”有所突破。四是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通过节地、节水、资源循环利用等途径,构建资源节约型生态农业,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上海农业注重强化对外的服务功能,着力构筑五大服务平台。一是利用现代交通和市场优势,为全国农产品提供物流平台。构筑上海跨国农副产品采购交易中心。二是利用优越会展条件,为全国提供农产品展示展销的平台。自2002年起,每年举办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吸引全国各地的农民参展,帮农民找市场、拿订单。三是利用科技、人才优势,为全国提供科技服务平台。四是利用上海信息港优势,为全国提供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最近几年,先后创办了“上海农业网”和“上海农科热线”等为全国农民服务。五是利用农产品检测体系,为全国提供农产品检测认证服务平台。 |
来源: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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