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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2007年9月21日
    一、单位现状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涉外商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办公地址:娄山关路55号。网站:HTTP://WWW.SMERT.GOV.CN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对外经济贸易和吸收外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对外经济贸易和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和政策。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对外经济贸易运行管理,监测分析本市外贸宏观运行状况,负责对外贸易市场监管;协调建立本市外贸促进体系,指导全市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推动技术出口、软件出口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负责推进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负责重要工业品进口的计划管理,管理部分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除粮食、棉花、煤炭以外的部分出口商品配额。综合管理协调本市外商投资工作,研究跨国投资趋势和配套政策;协调全市外资引进工作,指导开发区外资引进工作;按权限负责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和申报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协调性服务。负责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推进本市企业对外投资、设立海外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业务管理;负责本市对外援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本市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本市外贸运输和仓储业管理;规划本市国际展览业,管理本市国际经贸展览会(交易会),组织举办或扶持重点品牌展;策划组织或参加境外展览会。指导本市企业事业单位执行经贸外事政策;审批本市因公对外经贸出国团(组),办理邀请外商来沪手续;安排重大经贸外事活动,筹备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和其他经贸峰会。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上海外经贸应对方案;建立区域性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和协调本市出口反倾销、反补贴工作,参与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参与重大对外经贸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负责本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本市涉外经贸社会中介机构、外经贸行业各社会团体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历史沿革

    1978年12月上海成立出口办公室。1979年11月改为上海市进出口办公室。1983年11月市进出口办公室、对外贸易局、对外经济联络局合并为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1985年1月正式成立。1998年6月,建立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2003年12月,市政府发文确定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是主管全市涉外商务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同时挂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牌子,将原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和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和管理的职责划入市外经贸委,将原市交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空港、海港管理职能转到市外经贸委,将市外经贸委原有的有关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的职责交给市国资委。2005年6月,将空港、海港的管理职能转到市口岸办。

    三、组织结构

    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内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研究室、公平贸易处(法规处)、外事处、财务处、信息化处、外贸规划运行处(加工贸易处)、贸易促进处、科技发展与技术贸易处、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处、服务贸易处、招商信息处(开发区处)、协调服务处、项目管理处、人事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和直属机关党委。另外,市外经贸委(外资委)还有直属的上海市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国际经贸研究所、上海外经贸教育培训中心、上海外经贸机关服务中心、上海外经贸服务中心、上海外经贸计算中心(由投资集团托管)、上海市对外技术交流中心和联合国贸易网络上海市中心(由投资集团托管)8家事业单位和上海外经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跨国采购中心有限公司2家企业单位。

    四、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扩大吸引外资,着力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外资工作为上海城市的产业升级和功能提升做出更大贡献。着力推进“两个优先”工作,即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二是大力推进外贸结构的优化。按照“五个并举”的要求,积极推进口岸贸易与本地贸易并举发展,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动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扩大出口,推动加工贸易项目向出口加工区集聚。三是加快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于加强宏观指导,强化微观服务,建立健全“走出去”的促进、服务和支持体系,着眼于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四是积极推进上海公平贸易与商务法律工作。重点“完善一个机制,推进五项工作”,即完善公平贸易四体联动机制(商务部、地方外经贸管理机关、行业中介组织和企业)。五项工作分别为: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监控和防范;积极应对公平贸易重点案件,提高大案要案的应诉水平;以重点敏感涉案产品为主,推进行业协会公平贸易应对功能的形成与完善;举办有规模、成系列的公平贸易实务培训和论坛,培养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公平贸易实务研究。

    五、对外交流与合作

    市外经贸委作为市政府涉外商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政府对外形象的窗口。市外经贸委在交流与合作方面,以内、外事接待和会展服务为抓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服务力度,积极做好商务部领导和各省市外经贸委(厅)来沪考察的接待、交流工作,安排国外高级政府代表团的外事活动,以及市长咨询会、华交会、工博会、东盟博览会等会展服务工作,从而为更好地服务全国、推动上海外经贸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另外,上海市外经贸委还通过“京津沪渝外经贸委(局)主任会议”和“长三角地区外经贸委(厅、局)办公室主任会议”,建立与兄弟省(市)的沟通联络渠道,加强相互间的支持与协作,谋求共同发展。
 来源: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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