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学习和执行农业部颁布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对渔业污染事故应急调处的认识,增强污染事故应急调处能力,维护渔业权益和渔民利益, 11月5日至9日,东海区局在湖南长沙举办了《东海区渔业污染事故调处应急预案》培训班。
东海区部分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环保分管领导、三省一市省级、计划单列市、沿海重点地区渔业环保业务部门负责人、东海区海洋渔业环境专家组成员、东海区渔业海事处理网络部分成员等参加了培训班。东海区局钟小金副局长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班全面介绍、阐述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理工作规范》和《东海区渔业污染事故调处应急预案》,并特邀了渔业污染事故调处及海事处理方面的资深专家就渔业污染事故对外索赔注意事项、污染事故证据材料收集、渔业污染事故应急调查与损害评估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系列专题讲解。培训班学员还分别就资源环保和海事处理两大专题进行了分组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