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储粮上海直属库按照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要求,十分重视加强合同管理,坚持依法经营,完善内控机制,防范企业风险。该库于2008年2月印发了《上海直属库合同管理细则》,并认真执行。今年1至8月,上海直属库共签订各类合同130余份,未发生合同纠纷,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一、规范合同起草。上海直属库在合同起草过程中,严格执行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管理细则所明确的相关要求。合同文本一般由合同承办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素进行起草,涉及到多个专业部门的合同,则由库合同管理小组牵头起草,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主题、合同条款和合同文字等进行把关。 二、严格合同审核。上海直属库对签订的合同,都做到在合同签订前,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合同送审人除提供合同文本外,还必须提供对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填写《合同审批单》,分别由合同送审部门负责人、综合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分管主任、法人代表对该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可行性、可靠性和文字表述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送审人提出,并予以纠正。合同盖章前,该库内控办公室认真审查合同送审履行情况及各审核人的审核意见和意见落实情况,保证签订合同的合法、可行。 三、监控合同履行。上海直属库在合同签章后,均由库合同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及承办人,经常性地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控制,如发现可能影响本库权益的情况,立即进行研究,咨询相关法律,将相关情况报告库内控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难点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避免合同纠纷。 四、规范合同保管。上海直属库十分重视做好合同保管工作。合同盖章(合同专用章)时,合同承办人将一份合同原件及《合同审批表》原件留存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将已签订的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合同台帐的内容包括:合同号、送审人、对方单位、签约日期、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期限、履行情况及备注等。该库所有签订的合同均由合同管理部门专职人员保管,对每份合同按日期顺序进行编号,并于第二年年初将所有合同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使用合同及合同有关资料,必须办理借用审批手续。借用已经签订、正在执行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只提供复印件;需要借用正在执行的合同原件及有关资料,须报经合同管理小组和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