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国渔业协会与大日本水产会在上海就中日遗留的渔船海上事故处理问题召开协议会。中方代表团由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中国渔业协会、东海区渔政局及涉案渔船所在的浙江、福建渔业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日方代表团由大日本水产会事业部长阿部勇为团长的大日本水产会相关人员组成。
关于日本渔船“第十八山田丸”与中国渔船“闽霞渔1992”之间的网具损害和碰撞事件,因双方主张差异太大,同意今后继续协商。关于日本渔船“第十八光洋丸”与中国渔船“浙岱渔10004”之间的渔具纠纷案件,双方同意对案情做进一步调查。关于日方提出的2008年11月在北海道发生的中方鱿钓渔船避风时损坏日方渔具案,中方要求日方按照《中日民间渔业安全作业议定书》中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由双方渔委会先行通报再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