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山食药监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2008年7月23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食药监宝山分局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主管部门,掌握着与百姓的饮食用药安全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为使《条例》能够得到切实贯彻,分局于7月21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其主要内容。 主讲人员从近期各级各地政府对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入手,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意义,并就政府信息的内涵、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以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解读,使大家对于《条例》的有关条款有了更深的认识,为该法规的全面施行夯实了基础。 |
|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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