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长兴造船公司不断加强商业秘密保密工作 |
2009年5月14日 |
为了进一步搞好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工作,确保公司商业秘密安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根据公司保密委员会的要求,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公司保密办近期修订颁发了《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近日,在颁发的会议上,公司党委书记、保密委员会主任黄永锡谈到,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不可丝毫掉以轻心,首先必须克服无密可保的麻痹思想,认真开展保密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其次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制,严格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公司的保密工作。新的保密规定,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公司商密的范围、商密的确定、变更和解密、及保密机构、责任部门和重点涉密人员的职责。 |
来源:上海船舶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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