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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区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有序进行
2009年5月15日

  为了切实掌握各地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东海区换证工作,5月7日,东海区局就东海区各地前期捕捞许可证换发情况在上海召开了集中交流会。

  会议交流了东海区前阶段的换证工作,通报了渔船换证进度,研究了有关问题。东海区三省一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捕捞许可证换发工作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东海区换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东海区局副局长钟小金到会并讲话。

  自去年12月以来,东海区三省一市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版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证件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成立了工作班子,加强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加强了对渔民的宣传,规范有序操作换证。

  据各省(市)反映,目前换证进展较为顺利,总体正常。在前阶段换证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临时证渔船换证矛盾较为突出,录入渔船原始数据有误,“三证”不符、船证不符的渔船较多,换证软件功能缺陷等方面。

  钟小金副局长在会上强调,各省(市)要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换证工作。一是规范操作,按规定换证。要严格按规定和要求换证,不因换证而产生新问题;二是先易后难,进度服从质量。对符合规定的渔船先换证,将有问题的渔船集中研究解决,保证换证质量;三是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渔政、渔监、船检部门要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换证工作;四是研究思考,及时反馈问题。对于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省(市)要深入分析研究,妥善解决,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解决,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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