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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业务公开重点抓“两头”
2009年5月31日

  根据中石化集团公司2009年重点推进业务公开的要求,上海石化结合实际,以突出重点、公开结果为原则,明确要以把好“一进一出”两头为重点推进业务公开工作。“进”即指物资采购业务公开,“出”即指化工自销产品销售业务公开。

  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该公司明确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产品价格双月分析制度。上海石化纪委监察室每逢双月对公司部分自销产品、部分物资采购的价格进行跟踪监督,确定9种重点监督的自销产品和14项采购物资,与集团公司内部同行或市场价格定期进行跟踪对比,并形成《自销产品价格分析报告》、《部分物资采购价格对比分析简报》供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供参考。通过跟踪分析,为更加合理规范地定价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提高业务运行透明度,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在推进采购框架协议,严格执行ERP流程,以制度规范行为的基础上,坚持采购信息公开,每月以《物资供应月报》形式,公布采购金额、采购渠道、采购数量、计划执行、网上采购率、采购成本、招投标、供应商管理、价格走势预测等。并对物资采购实行分级分权分段管理,成立物价管理小组,报价、核价分开,严格审批权限,货比三家。三是落实责任追究。针对产品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同行和市场价格的,分析查找原因,或提出监察意见;对暗箱操作,不公开或假公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日,该公司正着手制定《上海石化业务公开实施细则》,拟扩大业务公开领域,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投标、检维修项目、资产资本运作、科技合作等6项重点领域的业务管理进行公开,并进一步明确公开形式与程序、公开范围、相关职责、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等相关事项。

 来源:中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沈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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