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根据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中关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进行检验检疫的要求,东海区局组织相关专家就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疫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结合东海区增殖放流实际情况,于5月18日至19日在东海区首次开展了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工作。
本次检验检疫的放流苗种为曼氏无针乌贼的受精卵。按照要求,在放流前一周内,曼氏无针乌贼受精卵被送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测。抽样地点为秀山养殖基地孵化池,抽样日期为5月18日,共选取样品100颗。“检测中心”技术人员以GB17378.7-2007标准为检测依据,采用显微镜观测手段,对曼氏无针乌贼受精卵进行单项判定,检验项目为淀粉裸甲藻含量。经检测,未检出淀粉裸甲藻,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积极开展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疫,能及时、准确把握放流苗种的健康状况,为有效预防病害提供科学技术依据,降低放流苗种发生重大疫病的可能性,确保放流苗种的质量安全及放流水域生态环境安全。但当前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尚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不断摸索和完善。东海区局本次苗种检验检疫作为一次崭新尝试,为今后东海区开展苗种检验检疫积累了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