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5日,在上海商校10号楼3楼教师阅览室,学生处与行政办两个部门一起组织了16名校级预控学生参加法制教育。
该校这些预控学生有的是因在校外敲诈勒索和其他犯错行为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学生、有的在中学阶段就已劣迹斑斑、有的是由于家庭教育不当或因父母离异而自暴自弃、有的是自身行为不正等原因而犯了错或已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对于这个年龄段不服教育的问题学生,校不是任其自生自灭或放任自流,而是将他们作为预控学生,有计划、有目标地积极引导,加强教育,使他们在学校的关怀和控制之中逐渐改变不良习气,端正思想觉悟,不断改正错误,成为一名合格学生。
为此,校定期对预控学生进行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上周末,又一次邀请了共和新路派出所的两位警官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学生处副主任李昌忠老师、行政办公室王兆祥副主任和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顾维勤老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黄警官用一些真实的案例,阐述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和对一名学生今后人生道路的影响,告诫学生“退一步,海阔天空;进一步,万丈深渊”,要求他们自觉地与社会不良分子断绝往来,要自重、自爱、自尊,否则走上犯罪道路,那不仅损毁了自己的前程,影响了家庭,而且会在自己的成长历史上留下终生的污点。
最后,李昌忠老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再次强调了学生平时行为上的偏差最终会导致严重后果的现实,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的现实,要求预控学生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自觉懂法、守法。
此次法制教育给校级预控学生敲响了警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