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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盐务管理局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讲座
2009年7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加强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食品安全法》的认知和掌握,进一步做好盐业市场的监管工作,市盐务管理局在良友饭店举办了《食品安全法》的专题法制讲座,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民皓主讲。此次培训效果良好,公司干部职工反响强烈:

  一、培训覆盖面广,参与积极性高

  本次参加培训对象主要来自公司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盐政、物流、营销等重要岗位部门,范围覆盖了整条盐品供应链,包括盐的采购环节,加工包装环节,流通环节以及销售环节的相关人员,,共计90余名,占公司职工人数的48%。

  大家普法学法的积极性很高,与会许多员工平时工作繁忙,这次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学习。在培训过程中,每个人都能够认真听讲、仔细做好笔记、对于《食品安全法》中一些不明之处及时请教,培训氛围热烈。大家纷纷表示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学好法用好法至关重要,对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规范日常的执法行为大有裨益。

  二、培训内容丰富,讲解细致全面

  一场学习培训讲座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的内容和形式。来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唐民皓副局长运用娴熟的PPT技术,引用大量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介绍和分析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特点、责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以及未来探索等方面的内容,使大家在短短90分钟时间内对《食品安全法》的框架和体系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讲课中,唐局长主要阐述了当前食品安全的形势与《食品安全法》进行解读,并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与立法背景、《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框架和特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生产经营者义务、贯彻《食品安全法》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五大方面的内容,重点介绍食品药品市场准入黑名单监控制度、违法行为公告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活动人员的重奖制度、现场快速检验、监管溯源系统等本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创新机制和手段,内容丰富,体系完备,为局执法人员更好地开展盐政管理工作,创新盐政管理方法,维护市场稳定提供了新的参考和启示。

  三、案例发人深省,总结引人深思

  这次讲座中,唐局长引用了大量真实案例说明《食品安全法》出台施行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从安徽阜阳的“毒奶粉”事件到去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从06年“齐二药”到近期“欣弗肝素纳”事件,这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折射出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以及监督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漏洞和缺位。不少与会同志感到重任在肩,感言食盐市场安全工作和其他食品药品一样,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坚持贯彻打建结合,管销联动的方针,切实提高维护上海食盐安全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讲座最后,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学仕作了精辟的总结,他强调要通过认真深入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将自己的各项职责工作落到实处,为上海市民食盐安全、世博会安全供盐做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中盐上海市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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