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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中华员工过失管理有了作业指导书
2009年8月18日

  日前,经公司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员工过失管理办法》通过。

  《办法》明确了员工违章违纪应承担的责任,统一了各职能部门对员工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办法》规定了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安全环保管理、质量管理、治安管理、保密管理、节能节约及缺损件管理、设备管理、劳动管理、政纪政风、医疗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过失”行为;员工的过失记分记录将作为员工年度评优、推优、聘任、晋升等各类奖励的否决依据。

  为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公司成立员工过失管理领导小组和员工过失管理小组,负责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处理在员工过失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争议。员工对记分处理有异议的,在收到《过失记分通知单》一周内,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日前,人力资源部正逐步将《办法》)内容下发到各单位、班组及员工个人。公司要求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过失行为的检查、考核、教育等管理工作,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来源:上海船舶工业公司  作者:周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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