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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电力公司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活动
2008年1月28日

  为深入开展公司系统“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公司创建“四好”领导班子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公司党委于2007年12月组成检查考核组,由公司领导亲自带队,纪委、工会、党办、组干、宣传等部门会同参与,对所属基层单位2007年度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任职等情况开展综合检查考核。至2008年1月12日,公司党委检查考核组全部完成对所属基层单位的综合检查考核。

  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次检查考核在前几年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考评形式,优化考评方法,努力提升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突出了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一、体现综合性。本次检查考核除了按照往年做法,将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检查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干部年度任职情况检查考核、公司管理后备干部推荐考察相结合之外,今年还根据有关规定,将检查考核与领导人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检查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突出规范性。本次检查考核前,公司党委专门安排对考核组进行业务培训,首先按照“三统一”的原则规范考核流程,即:考核任务统一布置、考核流程统一要求、考核评价统一标准;其次对考核组成员提出“三严”要求,即: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保持严谨作风;再次要求考核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要体现“三个及时”,即:及时汇总分析、及时研究讨论、及时形成考核意见。

  三、强调科学性和民主性。本次检查考核特别注重以群众认可度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次检查考核的过程也是广泛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考核组通过多种考核方式,确保检查考核的覆盖面和考察深度,切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检查考核。

  通过本次综合检查考核,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创建活动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以及顺利推进2008年各项开局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来源:上海市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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