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云 27℃-34℃
当前位置:首 页  人才工作  正文
领军人才选拔鼓励个人自荐
2008年6月25日
  近日,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联合召开2008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布置会议,发布《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本市新一轮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今年,在坚持“单位推荐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区县组织专家进行不同形式评审,向市人事局统一推荐”这一基本方式的基础上,拓宽申报的渠道,鼓励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保证申报渠道的畅通。
   
  今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自然科学和技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经营管理类四大类领军人才的分类标准,着重从学术技术能力、专业领域的成果贡献、团队效应3个方面评价,将团队人才梯队建设良好、项目也符合上海发展战略的人选优先列入培养计划。
   
  今年鼓励社会团体、同行专家举荐和个人自荐。个人可向本人所在的单位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区县自荐,也可以直接向市人事局自荐。直接报市人事局的,市人事局将按专业反馈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入本专业、行业的初评。初评通过的人员,进入全市性的评选。
   
  同时,继续坚持不论户籍、国籍,不论中央、地方单位,也不论国有、非公经济成分,全覆盖地开展推荐选拔。
选稿: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  来源:组织人事报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沪ICP备
070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