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总书记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让全党满意,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这应当成为组织工作的重要标准。目前,中央组织部正委托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这是组织工作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实际行动,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就是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作为衡量和评价组织工作的重要判别尺度。我们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人民群众。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组织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摆在首位,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制定政策、推进工作,都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集中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组织工作是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具体实践。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得怎样,工作开展得如何,效果好坏,最终都要由实践来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标准与实践标准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实践无言,群众有声。群众的呼声就是实践的要求,群众的感受就是实践的反映,各项政策措施在实践中的效果如何,最直观的体现就是群众的评价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找到了在实践中检验组织工作的根本途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根本力量和动力源泉。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要求我们从群众的期盼中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组织工作的新要求,从人民群众的呼声中汲取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创新的动力和信心,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加强组织工作的着力点,把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作为改进组织工作的突破口。在这个过程中,组织工作也实现了自身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