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云 27℃-34℃
当前位置:首 页  宣传工作  正文
东海所被评为“平安单位”
2008年3月24日

  东海水产研究所在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综合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中,首次被评为上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平安单位”称号。

  该所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和稳定工作,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健全了本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本次的创建活动,所紧紧围绕“创建和谐院所”的目标,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深入推进各项创建活动,在保证内部安全、维护单位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所被授予“平安单位”称号,是对所多年来稳定工作的肯定。该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全所的安全稳定工作,向创建“国家一流科研院所”的目标迈进。

 来源:东海水产研究所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沪ICP备
070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