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肩负着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电力供应和供电服务的政治、经济及社会责任,围绕上海“四个中心、四个率先”目标和国家电网公司“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要求,结合上海电力实际,公司党委始终坚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来抓,全面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有力地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连续获得国家电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称号;连续四年被列为全市政风行风 “免测”单位;连续三届获得上海市文明行业称号。
一、主要做法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中,着重抓好三个环节:
1、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分解。
公司党委按照市委、市经信委和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以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明确提出了“不发生公司管理领导人员和本部一般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不发生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不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等年度责任目标。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关于在公司各职能部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责任分工表》、《基层单位负责人(部门)绩效合同》等一系列文件和载体,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要求。同时,根据上级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结合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将责任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19项58条,列为考核评分依据,并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考核标准。由于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充分体现了“一级抓一级”的分级负责、“按分工管条块”的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项负责,并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责任意识的增强和责任目标的实现。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
公司党委坚持“科学、公平、突出绩效”为原则,每年适时适情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考核:一是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问题的考核,区别被查处的领导人员、党员和一般员工等不同对象,设定了不同权重的扣分标准,属单位自查自纠的不扣分;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群众满意率考核,主要有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满意率、反腐倡廉工作方面满意率等;三是对年度重点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如 “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廉洁文化“四进”活动、效能监察工作成效考核等。
按照考核办法,坚持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日常动态督查做到月度有报表、季度有分析、半年有汇报、年度有总结,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监控有效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由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与“四好”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在听取被考核单位工作汇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职工代表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和查看台帐资料的基础上,考核小组提出考评建议,公司纪委汇总情况,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考评结果。在公司年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干部大会上,公司纪委书记就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结果进行讲评,在肯定成绩的前提下,着重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落实要求,与会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
通过认真督查、严格考核,每年度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为“优秀”的单位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被考评为“良好”和“合格”的单位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结果占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的20%权重,绩效总分5分,考评“优秀”单位得1分,考评“良好”单位得0.8分,考评“合格”单位得0.6分,直接与领导干部年度绩效工资和基层单位年度新增工资额度挂钩。由此,呈现出考评为“优秀”单位再接再厉和考评为“良好”、“合格”等单位迎头追赶的不断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发展态势。
3、坚持严格执纪,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公司各级党政组织对于因领导人员监管失责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发生违法违纪窝案和串案,以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案件或事件,一律实施责任追究。如2007年崇明电力公司发生工程部门集体接受工程队老板钱物的案件,除直接责任人受到法纪惩处和党政纪处分外,公司还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的责任追究;又如2008年市东供电公司下属电缆公司发生2名员工和民工合伙偷盗电缆的职务侵占案件,除当事人受到法纪惩处外,市东供电公司还给予该单位原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党政纪处分的责任追究。近年来,公司下属单位有8名领导人员,虽然已调离原单位或退居二线,但仍按照有关规定被实施责任追究。
2007年以来,公司系统共有3个领导班子、13位领导人员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3个领导班子和2位领导人员被通报批评、3位领导人员被免职、8位领导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被责任追究的厂处级领导人员有4位,科级干部有9位。在给予监管失责领导人员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的同时,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有力维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有 效促进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几点体会
多年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切实履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领导工程,必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应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应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情况亲自掌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 “一岗双责”,应主动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落实;职能部门领导 “各负其责”,应按照反腐倡廉建设职责分工,把反腐倡廉任务和工作要求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各级领导人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到位。
二是落实工作必须形成“闭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分解、工作部署、检查考核、讲评反馈、新一轮目标任务确定等环节和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只有形成闭环管理,才能有序推进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落实责任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考评结果必须综合运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绩效工程,必须做到将考评结果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与领导人员奖惩直接挂钩,与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只有坚持做到考评结果综合运用和“三个挂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真正有力度,才会得到高度重视并积极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经信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