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云 9℃-14℃
当前位置:首 页  理论研讨  正文
完善工作制度 规范权力运作 确保国有企业健康、高效、科学发展
2009年5月4日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华东电网的调度、交易、规划、基建等工作。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华东电网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售电量增长了270%,500kV变电设备容量增长了800%,500kV输电线路长度增长了460%,2008年,电网最高用电负荷达到1.3亿千瓦,已成为世界上单一国家内第二大区域电网,为上海乃至华东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公司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落实“三重一大”规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有效做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10年来,公司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本部职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在每年国家电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
   
  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会公报和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我们感到,国有企业要贯彻落实好中纪委提出的“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结合实际,以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规定为抓手,切实加强新时期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作,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企业中落地生根。下面介绍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情况和体会。

  一、 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司“三重一大”规定内容

  中央提出“三重一大”规定的十二年来,华东电网公司历届领导班子都高度重视这一规定的贯彻落实,1998年1月,公司就制定了《关于执行中央“三重一大”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次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内容,跨出了“从无到有”的关键一步。2002年、2007年我们两次修改《实施办法》,使其更趋完善。

  1、从根本上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落实,突出“三重一大”规定的严肃性。1997-2001年期间,华东电力系统有关省(市)电力公司发生了10余例比较有影响的厂处级及以上“一把手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例。2002年,在剖析这一系列案由中,发现普遍原因是这些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意识淡化、滥用手中权力、逃避监督,“三重一大”规定对他们往往形同虚设。据此,我们深切认识到,对领导干部来说,必须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这一根本制度上强化要求。由此,通过调查研究,结合企业实际,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明确把坚持和不折不扣地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一条重要纪律。重大决策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决策时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二是明确集体讨论必须按照规定方式进行。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是决定企业重大问题的基本形式,任何小范围的碰头会、意见传阅签字等形式不能替代集体决策。三是按照不同的议题内容,规定了不同的决策讨论形式。针对企业改革发展战略、中层以上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重要管理制度审定修改、年度工作的部署等不同议题,明确不同的议事形式。

  2、从提高“三重一大”规定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入手,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力。2007年下半年,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帅军庆同志指出:要认真吸取“上海社保资金案和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为此,在充分征求公司人、财、物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第二次修订了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实施意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三重一大”规定的章节内容进行罗列和归类,把“基本原则”、“事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章节的内容安排得更完整,增强了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二是对“三重一大”决策内容作了具体的细化和量化,明确规定了一次性对外捐赠、软课题和招标项目等超过一定金额,必须上会集体讨论。三是对“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的计划安排作了明确规定。凡涉及需要上会的重大事项,由各业务部门在年初提交工作事项和预计时间,由总经理工作部编制年度汇总表,做到“三重一大”集体讨论有计划、有安排,透明公开;遇到临时需要决策的事项,也要按规定程序安排上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上会无遗漏。

  二、狠抓落实,切实加强“三重一大”规定的执行

  1、加强教育,统一认识,着力打牢执行规定的思想基础。公司党组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教育,把它列入每年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在舆论上弘扬正确的用权价值导向。既要按照授权原则,支持领导干部秉公用权,依法履行职责;又要强化民主意识,强调主动公开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运用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一把手”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特别是运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规定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自觉性。三是把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和进行评选先进的必备条件,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实行一票否决。

  2、准确定位,突出关键,着力解决执行规定中的倾向性问题。“三重一大”规定的核心是强化权力监督,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我们着力解决两个倾向性问题:一是片面地强调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把集体决策的要求摆在一边,搞“权力短路”。这个错误的要害是没有将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作为企业行政负责人更好履行法人职责的重要前提和方法,而是把它作为快速拍板的障碍和负担。二是在强调民主决策过程中片面地认为,只要集体讨论了,就等于合法化了,就是出了事,也没有责任。应该看到,以上两种倾向性问题,是“三重一大”规定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也是重点和难点问题。一方面,坚持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和方法,直面矛盾,不回避困难,努力把好正确的方向盘,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坚持在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把规定执行的情况列入经营者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育和考核双管齐下,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落实“三重一大”规定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推进作用。

  3、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着力确保规定执行到位。“三重一大”规定的贯彻落实必须依靠工作机制的到位、完善和作用的发挥。第一,把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带头遵守,在“干事、干净”的理念下发展事业,提高领导班子整体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第二,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作为责任部门,既要促进各项监督检查制度的健全,又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公司党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第三,强化决策执行的督察督办工作。明确由公司党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查决策的执行,并向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报告。第四,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做到工作常态化。通过每年开展党内巡视,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情况和动态。

  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几点体会

  1、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是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对规范企业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着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为此,必须把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作为国有企业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体制和机制,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三重一大”规定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领导重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对推动“三重一大”规定的完善和落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把握好制度设计中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落实好“三重一大”规定的重要前提。要注意研究“三重一大”工作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如在重要项目、大额度资金等定义和定量方面,既要考虑到上会的事项不宜过多,否则会议太多,影响工作效率;又要考虑到从严监管,从严治企。这就需要我们反复思考论证,在监管和效率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

  4、要通过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重要工作抓手,强化执行规定的制约力。增强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由原来的“要我执行”变成“我要遵守”,形成习惯和自觉,进而转化为企业文化力。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虚心向各兄弟单位学习,以更高的工作要求,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规定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来源: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党组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沪ICP备
070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