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上海市安监局党组举行政风行风监督员受聘仪式。经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推荐,首次向社会各界聘请了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加强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谢黎明同志向8名政风行风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讲话。
谢黎明同志指出,监督员队伍的建立,是我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安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实现本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了有效推进监督员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希望监督员,要提高对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做好监督工作;要加强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安监局的职能和工作环节,做到依法依纪监督,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要当好“啄木鸟”,既要帮助我们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要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安监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献言献策、诊断把脉,使监督工作形成气候,确有成效。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政风行风监督的重点是安监系统工作人员执法是否公正、廉洁,政务事务是否公开、透明,办事是否认真、高效,服务是否热情、规范。监督重点对象是市、区县局机关干部以及与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关系密切、接触频繁的工作人员及其窗口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权、监督检查权、行政和经济处罚权、事故处罚权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权的运作,对其用权的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进行重点监督。希望监督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单位,特别是多听取与执法工作接触较多的群众和企业的意见,并畅通信息反馈的渠道。三是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支持监督员的工作。为了充分发挥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局党组制定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从监督员的职责、义务到日常管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暂行办法》,下一步要认真做到: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工作会议,通报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了解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将我局每年的工作重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及时发送给每位监督员,便于大家了解情况,加强监督;每年组织监督员开展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测评活动等,主动为监督员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条件。我们必须严肃、认真、虚心地接受监督员的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督员开展工作。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无论涉及哪个单位和部门,哪个单位和部门都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和整改工作,并给予回复,努力为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会上,受聘的政风行风监督员都作了表态发言,并就如何做好监督工作提出了很好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