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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08年度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2008年2月20日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海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经济工作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党组对已经制定完成上海化工区管委会2008年度党的工作要点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提出上海化工区管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提高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意识。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政治纪律,确保市委、市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监督和防范中央和市委明确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窗口部门以及人、财、物管理的重要岗位要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良好习惯。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在遵守党纪政纪上发挥表率作用,管委会领导班子对照市委常委的“十不”承诺,提出:不违反政治纪律;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市场交易活动;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不个人决定人事、财经等重大问题。

 来源:上海化工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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