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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召开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
2009年9月22日

  9月15日上午,公司召开党委中心组联组学习辅导报告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委巡视组副组长章靖同志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辅导报告。公司领导和本部处长以上干部、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供电分公司党政负责人约200余人参加。

  章靖同志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内容、实施、处理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并结合翔实的案例作了深入剖析。

  公司党委书记赵义亮在讲话中指出,近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学习贯彻这四个重要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中央新近颁发的四个反腐倡廉文件的重要意义,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四个重要文件。

  二要集中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采取组织生活会、举办讲座、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通过企业局域网和《上海电力报》等多种途径开展学习宣传。要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加强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以学习贯彻四个文件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公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公司党委今年提出的“五个不”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贯彻“三严一常”根本措施和构建“三化三有”惩防体系,作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长期的、重点的任务,抓紧抓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持续推进纠风和行风建设,严肃查办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促进依法从严治企。

 来源:上海市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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