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工院为职工办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 |
2008年11月6日 |
近期医工院工会又为全院职工办理了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以较低投保金额参与重大疾病保险,体现了工会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大病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体现了工会组织对员工的关怀和温暖。 通过这种保障计划的形式,目的是改善和提高广大职工抵御医疗风险的条件和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该保障计划缴费低,保障水平高,是“花小钱、保太平,聚小钱、办大事”。该计划规定,参保会员每份保费为60元,在保障期限内,若不幸患原发性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或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或患非典型肺炎,属其中的一种,可以得到1万元的医疗保障金。 |
来源: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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