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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虹口分局践行“阳光行政”获区文明窗口
2008年1月11日
  2007年,上海市食药监虹口分局注重窗口建设,在继续推行一门式受理的同时践行“阳光行政,从我做起”,严格依法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进行审核,编制《许可指南》并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知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食品药品违法事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结果的公开;加大对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的监查,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公信力;在公开醒目的地方公布我局诚信践约的格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为基础,重点落实包括首问责任制等8个制度在内的《食药监虹口分局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微笑服务,提供便民服务,承诺诚信服务,大大提高了窗口行政许可效率和服务水平,受到虹口区投资服务中心的好评,荣获虹口区文明窗口。
 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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