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底本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工商部门紧紧围绕三方面任务和十二项重点工作,以“三个三”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展开,稳步推进。截至10月底,共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经营户13.2万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8317个,对不符合条件的4515户食品经营单位办理变更、注销和吊销手续;监测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全部10类重点产品中的369种商品;取缔有固定场所无照经营食品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2412户,取缔制假售假窝点148个;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案件75件,查处药品广告违法案件11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417件,查获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20.5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1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万元。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本市已初步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为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场特殊战役,全市工商部门以“三个落实、三个深入、三个坚持”为抓手,着眼长效,不留死角,真正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三个落实”,即:组织领导落实,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整治方案落实,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商品交易市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个操作性文件。保障措施落实,建立了对口督办制度,市局不定期对各分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重点检查落实三个100%目标的进展情况。“三个深入”,即: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了以解读国务院《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使一线执法干部更加清晰地掌握专项整治的目的、内容、具体目标和责任。深入企业,将2万册国务院《特别规定》单行本和通告发放到各基层单位、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统一制定并下发了《上海市农副产品零售交易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上海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果)入场经营告知承诺书》、《上海市农副产品零售市场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等资料,发挥市场开办者这一责任主体的作用。深入社区,向全市各居(村)委会的5159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发放宣传材料、《告居民书》,宣传《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三个坚持”,即:坚持在重大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两手抓”,坚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结合,坚持及时解决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本市工商部门坚持疏堵结合,整治规范结合,建立了一系列长效监管机制。针对食品经营单位和农副产品市场,拟定了10类进货验收、销售登记台帐的示范表式。目前已印制15.2万份示范表式提供给本市食品经营企业使用。在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大型综合超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等领域,推广使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等7类食品流通安全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共在全市超市、大卖场、农产品交易市场等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12万余份。按照《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反应的要求,以“12315”信息网络为基础,建立系统内上下贯通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如“申诉举报受理不过夜”、重大事件25分钟到现场等措施。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进一步向市场、超市、学校、商务楼等方面延伸,在原有基础上新建联络点707个,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在专项整治中“监察哨”的积极作用。
经过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市所有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中粮油、肉类、豆制品和活鸡等重点商品的索证索票覆盖率已达100%,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的回潮率已经得到严格控制,集聚型的窝点已经绝迹。“三个三”的长效监管机制在不久前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受到了总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全市工商部门将在前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深入,增强攻坚意识,针对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狠下苦功,全力以赴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继续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场所食品的监测力度,强化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二是继续加强对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的长效监管,确保在年底前集贸市场内100%建立肉类、活鸡、粮油、豆制品进货台帐和供货商台帐(批发市场还须建立销售台帐)制度,100%建立熟食、半成品、光禽、调味品、南北干货、水产、蔬菜、水果等食品经营的索证索票制度,100%做到市场内固定摊位经营者有照经营,100%做到场内经营者亮照经营,100%做到市场内销售的肉类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三是继续强化在食品安全监管上“条块结合,堵疏结合”的工作格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综合治理,确保依法取缔查处无照经营落实到位,坚决消灭监管盲区,不留死角,特别要在食品店、食杂店中建立100%的证照管理。四是创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点和示范市场,要在全市各个区县分别创建3-5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街和一批示范点和示范市场,让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