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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奉贤分局开展“撤点改站”试点 |
| 2007年10月15日 |
| 近日,工商奉贤分局在庄行镇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庄行镇开展消保维权联络点“撤点改站”试点,将原“庄行镇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改制为“庄行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到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之中。“庄行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站”在管理体制上,将实行双重领导,地方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把消保维权工作站内工作人员绩效评价纳入到镇政府对村(居)委整体考核之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 |
| 来源: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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