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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工院成为沪专利工作示范企业
2007年11月28日
    今年11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经过层层把关、认真遴选后,批准上海医工院为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今年仅批准9家企业,历年累计49家)。
     
    上海医工院自2005年7月经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批准,成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以来,在两年的试点期间,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五批专利试点企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继续实施专利战略,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从完善政策环境,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等方面,不断提高医工院的核心竞争力,于2007年7月顺利通过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试点企业考核验收。
     
    自列为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后,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和静安区知识产权局的关心指导下,在上海医工院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特别是通过全院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的努力工作和不断创新,高质量地完成了试点企业要求的各项工作,专利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90件(超过前20年的总量,占历年累计数的55%);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7件,占历年累计数的54%;专利申请质量较高,专利申请中的新化合物、新基因、新制剂、新晶型和新适应症等含金量高的专利所占比例在50%左右;医工院两年累计发放专利奖金6万余元,专利专项经费支出180万元。
 来源: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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