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是药监系统的一个执法窗口。自2006年起,在稽查大队党支部的建议和积极引导下,大队成立了“法律研究小组”,旨在通过干部们的自发组织,引导广大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主动思考、主动出击、主动稽查”,为创造药品稽查工作新局面而培养更多的善于吃苦、勇于奉献的好干部。
在大队党支部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下,充分发挥高学历青年党员的作用是法律小组的一个显著特点。三名硕士党员任正副组长,通过“香玉信箱”收集工作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定期召开研究会,或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形成一定的书面成果,指导系统内执法人员办案中出现的新问题,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效。“法律研究小组”成立两年来,党员干部们积极报名参加,参与率达到95%以上。主要形式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学。主要是带着问题学和制定主题学。
在实际办案中,干部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通过“香玉信箱”收集后,有法律小组列出研究的专题,发给大家。大家会带着问题翻阅有关书籍,追逐“第一感性认识”,并将问题和学习体会带入学习会中共同讨论。
二、辅学。请司法部门专家上门指导。
请有关专家上门辅导是法律研究小组的学习形式之一。例如,2006年6月,法律研究小组结合办案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请市第二中级法院行政厅厅长殷勇作疑难解答。会上,殷厅长就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执法程序等5方面问题进行解释,并就法律原意、证据成链条和调查技巧等问题向大家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分析。参加本次法律研究小组组织的业务指导课的除了有法律研究小组成员外,局稽查处、法规处和分局有关执法人员共60多人一起参加。与会者一致认为,讲解者能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联系,展开探讨经验性和探讨性讲解,对实际工作极具指导意义。再有,2006年的12月份,法律小组邀请上海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周全讲课,主讲者从如何“抓源头、抓关键环节”入手,对调查技巧方面展开细致入微的分析和指导,对听讲者的启发很大。
三、领学。针对新增补和新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引领性学习。
法律研究小组针对《药品稽查和执法》中所收摘的国务院法制办及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布的多份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解释和答复请有关人员进行讲解;对《特殊药品管理法》、《特别规定》等有法制科同志先进行预学,然后再组织大家一起学;邀请局流通处领导带领大家一起对药品流通领域的有关法律条款进行专题讲解,为大家学深用活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法律研究小组成立以后,党员干部们自觉学习的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学习会和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具有较高水平的论题和论点,同时,通过专题讨论,对有关问题达成了共识,例如:(1)对于涉及多重违法行为案件的处理要视具体情况确定使用法律法规;(2)建议在本市范围内建立军地两处药监部门的协查联动机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借用部队从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对于在保健食品或者普通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行为按照《食品卫生法》予以查处。对销售标有功能主治、适应症及禁忌症但未对产品的性质作任何介绍的物品,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论处等等。
法律研究小组解决了很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提高了工作了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问题探讨和研究的兴趣,也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