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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 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2007年7月13日 13:58
来源: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根据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中组部先后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迅速启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成立“沪东中华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制定推进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有效规范了公司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沪东中华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去年7月成立,由劳务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服务中心主任,党委组织部、工会、劳务公司、各劳务队派员担任委员。服务中心成立后,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党委领导组织召开流动党员专题座谈会,亲自倾听流动党员的心声,要求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把工作做实、做好。同时号召广大流动党员要同沪东中华的党员一样,积极投入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违章”活动中,认真做好降本增益、节能节约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共同为公司的发展、为祖国造船事业做出新贡献。按照工作计划,服务中心定期编制学习资料下发到各流动党员工作小组进行学习。学习资料内容包括党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现场管理实施要求”、“现场管理法(5S)”、“九寨沟的HSE”等,既强调理论,又贴近生产、生活,丰富生动,受到广大流动党员的欢迎。

    为进一步推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服务中心对公司内各个劳务队流动党员人数进行详细的调查排摸,掌握流动党员确切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流动党员比较集中的造船一、二、三部和涂装分厂四个部门分别成立工作小组,作为流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和主题活动的基本单位,其作用和功能相当于临时党支部。

    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四个工作小组分别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今后日常工作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流动党员的信息渠道畅通。四个工作小组逐步形成一些工作机制。造船一部党委与流动党员活动小组签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第一造船事业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协议”,由党委组织部、事业部、劳务队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工作协议明确事业部、服务中心、劳务队和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并制定学习、工作计划。造船三部党委通过召开流动党员座谈会,向事业部工作的全体流动党员通报事业部党委的工作设想和要求,及时听取流动党员的意愿,三部党委还把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纳入到党委工作管理范畴,制定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为进一步落实好流动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去年年底,沪东中华党委组织部通过服务中心向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发出“致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支部一封信”,一方面做好组织管理的衔接,另一方面反映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情况和发挥作用情况。同时,在信函中沪东中华党委密切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通过党员活动证转接,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这种发函沟通的工作方式得到流动党员的认可,也深受广大流动党员的欢迎。

    2007年以来,沪东中华党委组织部和服务中心先后走访了公司三个造船事业部、三个主要分厂和投资管理部、劳务公司以及南通沪南公司、启东辰海公司等基层部门和劳务队,开展劳务工党员发展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劳务工在沪东中华工作是相对稳定的,而且表现也比较优秀,只要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在劳务工中发展党员是可行的。为此,公司党委正着手起草文件,制定在劳务工中发展党员的实施办法,建立相关制度。同时,在调研的基础上,沪东中华党委参考党员活动证的格式,制作了流动党员登记表,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在上级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下,沪东中华党委及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各项工作,为流动党员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服务中心也必将成为流动党员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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