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部、处): 
   根据市经济纪工委《关于举办警示教育活动电子展的通知》部署,结合系统实际,现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电子展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及奖项设定 
   评比对象:参加市经济工作党委系统党建网警示教育活动电子展的各参展单位 
   奖项设定: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1名;优秀组织奖5名 
   二、评比原则及办法 
   坚持发扬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鼓励先进;多方评比,综合评定的原则。根据电子展制作要求,确定评比要素及分值比重(具体见《市经济工作党委系统警示教育电子展评比参考标准》),由市经济工作党委机关、专家组和归口单位无记名评定参展作品名次,确定获奖单位及奖项。开设网上投票(网址:www.shjjdw.cn),截止日期至12月12日,投票结果作为综合评比的参考条件。优秀组织奖由市经济纪工委组织评比。 
   三、工作要求 
   组织警示教育活动电子展及评比工作是深化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创新教育形式的重要手段,是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同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组织所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上网观看,参加网上投票。评比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公布获奖情况,并在明年年初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由市经济工作党委领导向获奖单位颁奖。 
    
   中共上海市经济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07年11月26日 附件一:
 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系统警示教育电子展评比参考标准
 1、主题鲜明,栏目丰富,内容充实(分值比重30分)2、联系单位实际,能够反映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分值比重30分)
 3、界面美观,风格独特,技术水平高(分值比重20分)
 4、语言简洁,文字表述准确,(分值比重10分)
 5、能够按照制作技术要求(文件格式只限HTML,作品中一般不含ASP、JSP等动态网页程序)制作网页(分值比重5分);
 6、能够按照规定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及时报送(分值比重5分)。
 附件二:
 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系统警示教育活动电子展参展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市经委  上海电力公司  髙桥石化公司  市工商局  市气象局市检测中心  
市药监局  市外经贸委  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  华东电网  航空工业公司  
烟草进出口公司
 上海卷烟厂  中外运华东公司  市质监局  市环保局
 中石化上海石化公司  
市农委市  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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