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协机构设置1: (1)专门委员会、指导组 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学习指导组、区县政协联络指导组。
上海市政协机构设置2: (1)办公厅 秘书处、人事处(老干部处)、行政处、接待办(外事处)、保卫处、机关党委。 (2)研究室 信息处、调研处、学宣处。 (3)专门委员会办公室 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 (4)事业单位 联合时报社(浦江纵横杂志社)、信息中心、文化俱乐部、机关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