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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东海渔业海难救助及水上事故情况统计
2008年7月8日 12:24
来源: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二季度东海区渔业海难救助情况统计
                                                                                                       
  据统计,2008年第二季度,东海区沿海三省一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共组织救助渔业海难事故88起,调度、派遣渔业行政执法船舶22艘次、渔船102艘次,救助渔船34艘(次),救助渔民413人,投入救助费用240.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274.6万元。

  与2007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二季度救助次数、救助渔民数都大幅增加,分别增长62.96%和49.09%,尤其是挽回经济损失增加389.64%,救助效果相当明显。从统计数据和海难救助开展的具体情况看,今年第二季度东海区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不仅从人力、财力等方面增加了对渔业海难事故的救助、投入,在管理调度方面也加强了协调指挥力度,积极发动渔船参与救助,救助成效显著提高。

  今年第二季度救助增加也反映了渔业海难事故的发生仍处于增长态势,沿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渔业应急值班工作,增强对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络的畅通,建立和完善应急救助机制,提高渔业海难救助成效,继续为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同时要加强宣传和监管,不断增强渔民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遏制渔船超抗风等级、超航区生产等违章行为,尽最大努力避免渔业海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

  二季度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与分析

  据统计,东海区2008年第二季度共发生渔业船舶水上事故65起,沉(毁)船19艘,死亡(失踪)44人,直接经济损失461.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除事故起数下降了5.8 %,沉(毁)船数、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了26.66 %、12.82 %和15.58%。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碰撞事故的发生仍居高不下。第二季度共发生碰撞31起,占总事故起数的47.69%,导致沉(毁)船数8艘,占总沉(毁)船数的42.11%,造成死亡(失踪)26人,占总死亡(失踪)人数的59.09%,各指标均居各类事故之首。从碰撞发生时的船舶状态来看,渔船在航行或作业中发生23起,锚泊时被撞8起,其中被大轮碰撞13起。能见度不良、值班人员疏于了望是导致船舶间发生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

  2、生产性事故所占比重有所抬头。今年第二季度共发生生产性事故14起,死亡(失踪)14人,同比无明显变化,但第二季度生产性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占总数的21.54%和31.82%。从事故起因看,绝大部分是由于渔民重生产轻安全,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安全操作技能缺乏,作业中,被网具缠住落水或断裂钢丝绳索弹中所致。

  3、风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损失较重。今年第二季度风灾共计3起,虽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但导致船舶沉(毁)3艘,占总沉(毁)船数的15.79%,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占总损失统计的17.56%,两项指标均仅次于碰撞事故。

  4、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值得警惕。今年第二季度共发生火灾4起,造成3人死亡,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中有2起是由于电线短路引起。渔船电路设备老化、用火用电习惯不良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5、触礁、触损及搁浅类事故同比有所上升,共发生6起,导致沉(毁)船数3艘,仅次于碰撞事故。均是由于疏忽大意,不熟悉航道情况,盲目自信航行造成。

  6、失踪、其他事故3起,自沉4起,共沉(毁)船数5艘,造成死亡(失踪)1人,各项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上扬。

  今年第二季度事故中,碰撞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仍占各类事故之首,各地要认真寻找原因、总结经验。一是要加强对渔民宣传教育和渔船动态管理、安全监控,同时加大防碰撞系统等方面的科技研发,有条件的地区可推广目前已较为成熟的AIS渔船防避碰系统,从技术上有效防范碰撞事故,提升渔业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当前渔船大部分进入伏休,预防事故发生的压力转移至各停泊渔港,渔船停泊期间的防火、安全排查等工作成为重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加强渔民用火、用电教育,特别是针对台风高发期,要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应急预案,确保伏休期的平稳度过;三是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重大水下工程、航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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