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30日,2008年第二季度东海区原计划执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56个航次(含1个机动航次),实际执行54个航次,其中东海区局渔政船执行11个航次,地方渔政船执行43个航次。本季度累计巡航421天,航时2358小时,航程29575海里,巡航中观察外籍渔船4艘,观察我国渔船1321艘,登临检查我国渔船1098艘,查处违法渔船294艘。主要巡航海域为中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长江口渔场、福建沿海、北纬26度30分至35度间禁渔区线两侧水域和长江中下游水域。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护渔2008”海洋渔业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第二季度东海区局组织开展了“护渔2008”第一、第二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分别执行拖虾禁渔期管理和伏季休渔开始阶段管理任务,重点打击使用电脉冲渔具作业和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渔船。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渔政船24艘次,累计巡航174天,航时929小时,航程11639海里,观察我国渔船154艘,登临我国渔船283艘,查处违法渔船152艘。
此外,第二季度东海区局渔政船在长江口渔场执行应急值班和长江口渔场管理任务6个航次,累计值班91天,航时258小时,航程2400海里,共参与搜救任务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