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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上海)完成上半年粮油库存安全检查工作
2008年8月7日 14:26
来源: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储粮总公司转发的国家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紧急通知》的要求,中储粮上海分公司及时进行了研究,作出了部署,并从6月上旬开始,化了两个月时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了粮食库存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通过自查和检查,核实了粮食库存,解决了存在问题,促进了仓储管理。

  一、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全面进行库存自查。根据国家粮食局和中储粮总公司的通知要求,上海分公司辖区各承储库分别组织对所有中央储备粮、进口粮、最低收购价粮、增储大豆和商品粮进行了自查,并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自查中,各承储库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办法》、《粮食库存财务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储粮安全检查办法》等规定,以库存粮食数量是否真实、质量是否良好、储存是否安全为重点,对照要求,找查问题,落实措施,完善管理,基本达到了自查效果。

  二、精心组织复查工作,确保检查结果真实。上海分公司仓储处、财务处和代储粮监管中心会同农发行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分别深入下去,对辖区各承储库进行了复查。复查中,检查组着重从库存管理、储粮安全、储粮质量、库存帐务、粮食轮换、安全生产、防台防汛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上海直属库和29个直管库,7个代储库,做到了不留任何空白。对复查中发现的有疑问的粮食,都认真地了解了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测量和计算,做到了不留任何疑点。经核查,各承储库基本做到了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三、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汇总。检查结果表明,各承储库均能按规定悬挂“两牌”、“三簿”,按要求使用上海分公司统一印制的账、表、卡等。各承储库储粮情况记载完整,做到了有记录、有分析、有签字。各承储库都能严格执行《储粮技术规范》和粮食检查制度,并逐仓建立了粮食质量档案。各承储库都能切实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管理,药品库均设立了警示标识,做到了专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领用审批手续齐全。各承储库都建立了安全储粮制度、防火管理制度、防台防汛制度,并做到了相应设施、设备完善,能够保证正常使用;所有仓房都达到了上不漏、下不潮、能通风、不返潮的要求,为安全储粮和科学保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都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上海分公司还分别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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