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辖区内某医疗机构的申请,食药监崇明分局派员赴现场监督销毁一批麻醉药品。
该批麻醉药品为“盐酸吗啡注射液”,因超过有效期而报废。崇明分局执法人员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仔细核对了该医疗机构提供的《麻醉药品报废汇总表》和待销毁药品的包装、名称、批号等资料,核对无误后分局执法人员用敲碎毁形的方法实施销毁,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