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召开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关于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案。上海环科院编制的实施方案赢得了咨询委员会专家们的好评。
国务院于2007年5月7日正式批复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简称“总体方案”),按“总体方案”要求,上海需编制本市的实施方案,并将规划任务纳入到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环科院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要求,克服了时间紧、任务急等困难, 按时完成了《上海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